(947—1001)宋真定人,字言几。七岁而孤,为内臣李知审养子。太宗太平兴国间进士。历通判鄂州,擢著作郎、直史馆,累迁右补阙、知制诰。八年,拜参知政事。雍熙初,谏太宗亲征范阳,以目疾求解机政。命兼秘书监,总秘阁藏书。淳化五年,兼判国子监,总领校雠、刊刻七经疏。真宗即位,拜工部尚书、参知政事,主张弃灵州,安抚西夏。后罢为武胜军节度使,徙知河南府。与李昉以诗相酬,有《二李唱和集》。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