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东南海人,字乔仲。嘉靖十四年进士。授御史,上疏言四海困竭,请罢建沙河行宫、金山功德寺。寻引疾归,起官巡按福建。二十四年疏劾严嵩奸贪,比之李林甫、卢杞。下诏狱廷杖除名。家居二十余年。隆庆初复官。万历初为吏部侍郎、南京礼部尚书,为张居正所排,罢。卒谥端恪。有《天山草堂存稿》。
官身肯听俗,人事直强亲。开窗对脩竹,笔墨得具陈。
俗子有时来,挥去防怒嗔。相看久不厌,陈子清且真。
昨宵一雨馀,村村农事新。我亦思驾言,出门免冲尘。
是邦亦有园,以鸟视其人。宁从穷巷居,鸡犬喧四邻。
刘君方授徒,曾君说人伦。室屋不寻丈,猗猗几长身。
未嫌酒杯薄,政爱茗椀醇。曾君索我诗,出语愧逡巡。
烦君隶书题,笔意堪嗣秦。春游有如此,省费能全神。
但恨子胡子,招要不能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