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湛(九七一~一○四九),润州丹阳(今属江苏)人。真宗咸平三年(一○○○)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宣城、大冶等县。历知潮、庐、寿诸州及荆湖北路提点刑狱。仁宗即位,迁夔州路转运使、三司度支判官。皇祐元年卒,年七十九。事见《乐全集》卷三九《刁公墓志铭》、《宋史》卷四四一《刁衎传》。
使民复结绳,老死不相陵。甲兵无所用,舟车无所乘。
使民复畏威,不言而自归。吾言甚易知,知者亦何希。
不知知病,不病乃圣。圣人不病,民莫不敬。不争而胜,不召而应。
天之所亘,民胡不定。天网恢恢,天道日回。抑高举下,损去益来。
有馀不足,既覆始培。圣人胎之,使世皆孩。以柔胜刚,以弱胜强。
处下曷殃,损馀曷伤。受其不祥,为天下王。执契司方,为天古皇。
毋为大匠斲,以劳血指握。道本无名璞,人心方寸觉。
五千牛背言,一画庖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