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均匀圆润的相思豆,千颗万颗是那么相似。暗自数上千百回,也不厌倦自己的痴情。
把它保存下来,等到将来跟她在银烛之下,一颗一颗拈出来细细地倾诉相思之情。
注释
厌:厌倦。
痴:痴情。
拈:用指尖夹取。
这首诗是组诗中的第四首。此诗作于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该组诗亦以红豆喻情思,显系作者出行在外时,抚摸手中的红豆,忆念赠其相思豆的闺中人而作。萧艾《王国维诗词笺校》题解云:“此诗为作者早期作品,非有意仿效前人为之。观其一往情深,殆诗人忆内之作欤?”
这首诗是对红豆表相思的叹赏。
上首诗已表明,即使红豆本无知觉,但它既然被当作相思的象征,有意抛却已不可能。于是本首自然过渡到对手头红豆的把玩赞赏上来。“争相似”,怎么那样相似,表难以分辨。“不厌痴”,不怕他人笑自己心痴。诗人亦知红豆本无所谓思与不思,但自已数起恋人相赠的红豆来,竟那样认真,那样痴迷,早已把其他事物置于脑后,真把它看成了相思泪水的结晶。诗人对相思的一往情深,对红豆意象的缠绵思绪,正是“赤子之心”的生动体现。
八月二十四日同审知登塔山用审知前载九日留题之韵作二首时彦博归及常山 其一
郊原莽莽吹黄埃,馀暑已去若复来。昨宵一雨为苏洗,晓兴坐觉飞崔嵬。
平生诗盟有徐孺,笔力可挽狂澜回。要明两眼费双脚,作计似我何疏哉。
兹游只欠王子在,见说归书一纸开。追随正复听君乐,流浪如我空增哀。
吾邦此山颇高绝,泛菊况堪临季月。要当相与一杯酒,只恐因之又成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