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字子先,鄱阳(今江西鄱阳)人。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九)。神宗熙宁七年(一○七四),充秦凤路转运判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九)。十年,通判衢州(同上书卷二八四)。元丰二年(一○七九),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改河北东路(同上书卷三○七)。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知临江军。改陈州、青州。元符二年(一○九九)知庐州。今录诗三首。
日当午,有巴鼻,莫似这汉打瞌睡。精魄沉滞识神牵,堕入三途难出离。
我这里,不如是,眼若不睡诸梦除。端然静坐没牵缠,纵横自在无萦系。
学道人,生惭愧,普庵万劫眼不闭。鼻孔连天叫大哥,海纳细流通大意。
劝君修,休退志,坐断乾坤无别义。一条脊骨鍊纯刚,撑天拄地更无二。
这光明,全体是,充满山河崇富贵。明月堂堂皎碧天,绝待灵明撒手去。
一事无心了便休,祖门一句普天取。离相非空无别是,无声之乐响啾啾。